近日,民政部网站公布,截至2022年底,广东、湖南、河南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字分别达到2.9万人、2.8万人和2.8万人。早前,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在回复咨询时介绍,我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数据统计始于2020年,近三年的总数分别为25.4万人、31.4万人和36.5万人,总体呈上升趋势。
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称“事实孤儿”。按2019年6月民政部等12部门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》,特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、重病、服刑在押、强制隔离戒毒、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、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;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,另一方符合重残、重病、服刑在押、强制隔离戒毒、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、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。次年12月,在民政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》中,增补了被撤销监护资格、被遣送(驱逐)出境两种情形。2021年初,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官员曾向媒体介绍,在“事实孤儿”中,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符合失联、重残、失踪等情形的儿童占45.1%;父母双方均重残的儿童占27.4%;服刑人员子女占8.3%。
将“事实孤儿”从传统的“困难儿童”概念中区分出来,无疑是社会管理精细化、社会服务精准化的一次进步。上述文件在促进“事实孤儿”认定的同时,在发放基本生活补助、医疗救助、落实助学金和减免学费、发挥儿童福利机构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、康复和特教服务机构等平台作用、提供相关关爱服务等事关“事实孤儿”的福祉上,也提供了政策保障。
“事实孤儿”一般由亲属抚养,其中又以祖辈家庭抚养为主。由于祖辈普遍具有退休或无工作能力、缺乏稳定收入来源等问题,导致“事实孤儿”的养育保障和教育保障受到制约。同时,“事实孤儿”普遍存在自卑、叛逆、自闭等负面心理,为他们提供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亲情关爱迫在眉睫。一个认知充分、设计精细的家庭补偿机制,可在很大程度上弥补“事实孤儿”的失家之痛,保证他们在家庭和亲情的概念下,享受从物质救济到心理陪伴等一揽子善政的特惠。
在人类文明进程中,包括“事实孤儿”在内的孤儿人群,始终是人道主义关怀的重要对象,并成功创造了多层次、多类别的慈善救助模式。如汶川地震后,有慈善团体将地震孤儿接至北京,组成了志愿者和孤儿的大家庭。如今,尽管孩子们已完成学业走向社会,志愿者们也大多退休,但“妈妈”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,依然把他们紧密地系于一体。事实证明,这种大家庭模救助式,嵌入了诸多家庭必需元素,充分发挥了家庭概念在社会救助中的特殊作用。
为“事实孤儿”提供一个能够真正体现家庭温暖和情感互动的健康成长环境,是刚性的救助政策之外,必须重视的柔性救助方法。作为他们的监护人和社会救助力量,首要的义务,就是建立家庭式关爱的意识,补全这一缺失,让失去家庭对孩子们的负面影响,到此为止。(薛元箓)
文章来源:中国儿童福利 2023-10-23 06:31 发表于北京
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